我从2015年10月开始,为一家北京的公司工作,开始是帮他创办天津分公司,并任命我为天津分公司负责人,方便办理行政手续,公司成立后,我在这家公司一直从事产品设计工作,上个月他将分公司营业执照更改了负责人,昨天他突然单方面辞退我,理由是说公司经营不善,在我工作期间虽然给我上保险,但从未跟我签过任何劳动合同或双方协议,只是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上了五险一金,我现在咨询一下,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4-08-22 01:24首先,您有权要求确认您的雇佣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请求进行劳动争议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和经济补偿,您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 保留相关证据。在与公司沟通的过程中,您可以保留所有相关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果。 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更多的维权途径和策略。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