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一年半,未交社保,也没有签合同,之前上班一年半,公司未缴纳社保,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犹豫辞职,本人也没有主动提出缴纳,但现在还没有辞职。私下我跟同事说过有其他打算,不想交。现在公司说之前是我本人不交的,所以不能给补偿。请问我辞职的时候能要求补偿吗?如果能,可以要求补偿现金吗?
23天前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您的情况,您在公司工作了1年半的时间,并且之前没有主动提出缴纳社保,这可能意味着您当时并不知道或没有意识到需要缴纳社保。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是否能获得补偿现金的问题,这个问题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在某些地区,员工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来证明自己的离职意愿,然后公司才有可能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因此,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