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小事发生口角并动手(一般欧打],一人倒地不起!另一人见状主动报警并施救。之后一人被警察带走一人被120带走〈伤者经抢救11个月后离世〉该怎么判?谢谢
18天前很遗憾听到您朋友的不幸遭遇。在处理类似事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人的安全和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在打架中使用了暴力或其他方式导致对方受伤,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朋友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7条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朋友是在帮助受伤的朋友的情况下主动报警并进行施救的行为,那么他们不需要对受害者的死亡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的朋友与警方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同时,也建议您的朋友关注自己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就医治疗,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朋友。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