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所在的单位是消防大队合同制厨师!在单位干了俩年半!前俩天单位通知我不让我干了!说合同终止了可以回家了!我到社保大厅一查询有四个月保险没有给我交,工基金俩个月没交!请问一下我的事儿单位应该怎么补偿我!谢谢
2024-11-07 15:51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以下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您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如果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半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得的全部合法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如果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协商处理。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