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请假回家,到发放工资日,拖欠工资不发~
2024-11-07 15: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的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则可能涉及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升级。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