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3.12号已经将离职单交给领导,3.20号领导签字送到人事,现在老板也签了字已经满一个月了,领导这边一直没有找到人跟我交接,让我不要着急,我可以直接走吗?
2025-07-04 08:41你好,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用人单位应在收到离职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劳动者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而劳动者没有得到相应的通知和处理,可以视为劳动者已经同意离开公司,并且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被公司辞退或者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检查公司是否已经向你支付了所有应得的工资和其他福利; 确认你的个人资料是否完整地记录在公司的系统中; 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