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去年朋友借钱还给出利息 今年到期了 他说没钱 当时有签字盖章 具有法律效益吗?请指点一下
2024-09-30 12:01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中通常约定的是利息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如果您的朋友在借款时未明确约定利息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则可以推定为没有利息。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借款合同可能会对利息进行特别约定,比如约定每月或每季度支付利息等。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查看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并确保对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了支付。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还款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我提醒您,任何行为都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