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计件工,正常月工资4500元以上。现部门因环保问题被公司裁撤。公司提供两个方案,一是调岗,但工资少于4000元。二是以当地最低工资1800元的70%放假一年后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谢谢!
2025-09-02 05:2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月工资为4500元以上,且在裁员的情况下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其中一个解决方案是调岗并减少至1800元以下,另一个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70%支付工资,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对于因环保问题被裁撤的情况,公司应继续向您支付正常的工资待遇,不得随意降低或取消。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正当业务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