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安徽合肥的律师)交通事故。我全责。我买的人寿免赔保险,可是现在出现的问题是,合同一式两份。我的合同上面是免赔,人寿那边的合同上面竟然还有附加一条: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事故,当事人承担20%的责任。我不服,合同就在我手上,当时也是双方在场签的,他的合同上有这条我却不知道。找律师起诉!
2024-06-24 02:28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解决合同争议。首先,合同的一致性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基础,如果双方持有的合同内容不一致,这可能涉及到合同的效力问题。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合同签订时的证据,比如合同的草稿、修改记录、双方签字的证据等,以证明您所持有的合同是最终版本。 其次,如果保险公司的合同中存在对您不利的附加条款,而您在签订合同时并未被告知或同意,这可能构成合同欺诈或重大误解。您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 最后,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条款的效力,或者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您所持有的合同履行赔偿义务。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证据来判断合同的真实性和效力。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律师,详细咨询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合肥地区,您可以寻找具有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律师,他们将能更专业地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