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在婚后过户给我了,他现在名下没房了,我名下有两套房。现在我们两想买房,写他的名字算是一套房吗
2024-10-28 04:36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将房屋登记为一方的名义,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和房地产交易规定,则该房屋可以被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不会被认定为“一套”房子。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或者一方已经承诺放弃其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房产是在结婚后由丈夫购买并过户至妻子名下的,所以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如果您与配偶希望共同购房,建议先就房产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确保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房地产交易流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