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邮政工作,现在怀孕,对方想辞退我
2024-08-29 02:36在您怀孕期间,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存在上述任一情况,您可以要求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并且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由于您处于怀孕期间,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尽量协商解决,避免直接解约导致的纠纷和可能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