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已三年有余,而且也交付了房产证的相关税收,至今都没有交付房产证,期间一直联系房开商,都说正在办理,今年十一月份就这事开庭,律师也在开庭中告知赔付事项,违约赔偿5万多,房开商也承诺明年七月份一定办理房产证,房开商要求庭下协商,我方律师说让房开商给予5000,如若明年七月份还没有按时交房产证,再找房开商要求赔付!您觉得这样妥吗?
2025-03-18 12:06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和房开商之间的合同约定中有明确的逾期交房责任条款,并且房开商已经表示会在明年7月之前完成房产证的办理,那么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进一步沟通,了解其是否能够按照承诺的时间节点完成房产证的办理。 如果房开商确实无法按期完成房产证的办理,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开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和不必要的损失。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