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两年,有小孩了,就准备结婚,但女方要求太多,不满足就要打胎费2万。后来男方受不了决定不要了,让孩子打掉,女方要分手费变4万,将来万一生不了小孩还要告男方。第二天又变10-15万,女方比较能搞事,将来孩子真怀不上,给钱了还能告男方吗,需要签什么协议书吗?还有什么价位比较合理?
2025-10-16 07:15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尽量给出一个合理的建议和方案。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与对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经济补偿事宜,那么您可以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处理此事。 其次,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事宜,或者协议中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再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由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共识。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建议您在签订任何协议前,先了解清楚对方的要求和条件,避免因误解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最好能够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加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