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废旧金屋加工点工作,中午喝了点酒,下午装车不小心从车上掉了下来,把双脚摔伤,在县医院动了手术,费用老板全部是老板的,并且给了几千的生治费,请问我还可以给他要务工费吗
2024-09-30 12:4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工作中受伤并接受了医疗治疗。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雇主应支付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如果您的伤害是由工作造成的,那么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任何其他相关的经济补偿。 然而,您提到老板已经提供了数千元的治疗费,这可能会影响您的赔偿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老板进行协商,了解他们的想法以及他们是否愿意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必须强调,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