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私人加工厂上班没有合同,什么都没有,我已做了小半年现在由于工厂的一个工价太低,我不愿意继续工作下去。他方不愿意给我结工帐,他的理由是要我给他工厂赶完某批货才给我结算,不然不给我结算。
2024-07-16 03:29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差额部分,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对单位的行为有异议,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