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老家起房,出的工伤事故,经地方政府处理,我方(房主)一次性给(伤者)8万元,并开具清单,现伤者说少,并告向法院,要加陪8万元,这合理吗?我的清单还有效吗?谢谢
2024-07-16 02:3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支付了8万元作为工伤赔偿,且该款项已经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如果伤者认为您未足额支付赔偿款,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程序解决争议。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与伤者沟通,了解其具体诉求和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双方的权利和利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