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入学枣庄师范普师3班,【职业班】96年应学校要求与政府签订就业安置合同,【见图】2001年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政府给办理枣庄市聘用干部合同制,同年8月被分配到下边小学任教,一切待遇正常,2008年区教育局电话告知我没有档案,后一直寻找至今无果,以后多年工资没有调整过至今【1638.23元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当时负责办理的副镇长给出具证明说因他工作疏忽合同被他丢失。【图】请问律师我现在应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2025-04-10 16:0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您在毕业后被安排到下边的小学任教,这是您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您的工作表现良好,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您可以申请转正为正式教师。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低于预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处理。 如果您想继续深造,比如考取研究生,您可以在原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您的学习意向,并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等材料。 如果您对学校的教学管理不满,可以通过工会或者其他途径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得,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如合同、证明文件、工作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