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宜宾二手车行花了58580元买了一辆北京现代,买车时在卖方在合同上写明该车,是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卖方赔偿5000元的损失。并退还全不金额,我买过后五天去修理厂保养,候理厂师傅一打开看,就给我说还是一辆泡水车。我听了立刻把车开到二手车行去找卖方。卖方死不认这是泡水车。我看了该的车辆关理正书才知道这车是广东省珠海的车,我才打电话问广东省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这辆车是泡水车并赔偿了72000元。现在二手车行以53000元把车买回去了,二手车行不安合同赔偿,还把价格降低了,我可以以诈骗罪,告二手车行不。
2025-03-02 07:39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处理此事。 与卖方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卖方沟通,要求他们承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您的损失。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解决争议。 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同时,了解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