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一个星期辞职,那么之前三方协议的违约金还需要交吗?
回答数:394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你已经连续工作了1年零7个月,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违约金。 建议你直接询问你的单位或者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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