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婚姻期间,那天下大雪,我和朋友出去吃饭我没开车,吃着吃着饭,妻子给我打电话说她爸爸病了,她要开车去医院,我说雪天就别开了,打个车去医院吧!妻子不愿意把电话挂了,期间又打了多次电话,朋友听见我们之间谈话说让我开他车去,我开车去接妻子和她爸,在拉她和她爸去医院途中车子打滑把一人撞倒,当时我们结婚已经有三个月,然后过了没几个月妻子以夫妻不和为理由去法院和我离婚,我不同意,第一次法院没判,半年后妻子又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当时交通事故这个案子法院还没处理完,过了两年后,交通事故案件判决下来,我可以去法院追加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的,通常情况下,该事故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然而,具体情况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如果是在婚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在婚后,那么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如果您的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保险或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么事故可能被认为是您一方的责任。 妻子是否参与了事故的调查或赔偿事宜。如果您未直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赔偿事宜,而只是通过朋友或其他方式帮助解决问题,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为了确定自己是否有权利追加为夫妻共同债务,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意见。在进行任何决策之前,请务必谨慎考虑所有可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