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们家之前卖房的时候因为帮忙,好多事情也没考虑好,现在不想卖了,当时对方交了20万的定金,他们也没有让我们写收据,他们只有一张转账的单子,现在不想卖了,他们让我们赔偿三万元的赔偿金,我们应该给吗?
3天前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不想出售房屋,那么对方有权要求你们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至于赔偿金的问题,这通常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果你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其中包含了违约条款,那么你可能需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承担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金额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建议你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期望,以便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你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你处理这个问题,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