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找工作,工资给我说保底5000,但做了两个月,我辞职了,最后一个月工资老板说业绩没做好,不给保底了,只支付正常考核工资,这样合法吗?
17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存在明确的工资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认为是合法的。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或者低于法定标准,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