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我骑的自行车和工友骑的电动自行车同行在厂区内的路上去车间签退。当时我手扒在工友肩上行驶二三十米后工友右偏车辆两人前后摔倒,工友伤势严重,大腿骨折,厂方领导报交警事故科,请问工友不认定工伤的话我应该承担责任吗?
17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你认为是因工受伤,可以要求工厂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认为不是因工受伤,则需要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工伤条件,并据此主张相应的权利。建议你先收集证据,如医疗证明等,然后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