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结婚财产的问题。 结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子,其中有五万是我(女方)出的,贷款也是以男方父亲名义贷的。房产证办理中,之前说房产证上只能写男方父亲和男方的名字。现在又知道,如果办理了结婚证的话,女方名字也可以写上。我想知道到底写还是不写好?这样的话财产是怎么算的?
2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应为男方的父亲和男方的名字。如果您希望在婚后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双方的名字,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此外,您提到的“五万元”可能是指购房款中的部分款项,建议您与男方进一步沟通,明确这笔钱的具体用途以及是否愿意在婚后共同拥有该房产。最终决定应该基于您的意愿和对婚姻关系的理解。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