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连锁专卖店,租的是商场单独隔出来的门市,和商场签约第一次是两年,后来商场改为一年一签,还强制收取抵押金,我们装修花了30万,三年刚把装修费用赚回来,商场又让我们换地方,并且比原来的面积还小一半,我们最开始租的这个地方都租不出去,好不容易我们把客流维系好了,商场又开始变卦了,只提前了一个月通知我们搬迁,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可以维权
20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续约或者续签不成,则应当按照原定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商场未按约定时间告知您将要进行搬迁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这违反了合同中的正常程序和诚信原则。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商场协商解决,比如请求退还部分租金或其他补偿措施。 最后,如果您认为商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商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搜集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理性,避免采取可能引起更严重后果的行为。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