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有一月了在前几天提出辞职,我的组长说每周三可以办辞职手续,叫我在今天8.30之前到那,我没有在那个点去,他说办不了了,算我自离了.
2025-06-29 13: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您的情况属于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的情形,因此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您的离职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最长审批时间(通常为一个月),那么可能会被视为“自动离职”。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提前通知,但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 建议您与您的组员认真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据此进行处理。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