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在学校租的网店房做生意,合同是每年1月31号到期,今年到期以后学校方面负责人在没有通知我们也没有办交接的情况下租给了别人,里面还有部分我们的东西,学校负责人让我们和新租户去协商,新的租户提出800块钱买我的东西,我没有同意,我们现在可以将能搬的搬走搬不走的比如下水管道什么的就拆掉吗,他们啊经允许使用的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像学校和新租户追讨赔偿吗?
25天前您的问题中提到的情况涉及租赁关系和房屋使用权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学校的租房合同将于每年1月31日到期,并且在合同到期后,房东(学校)未经通知或未进行交接便将房产转租给他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保留证据。为了确保有理有据地要求赔偿,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往来、电话录音等。 告知房东。直接向房东表示您的不满并要求其遵守合同条款。如果房东未能及时处理,您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联系相关部门,如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来解决此问题。 协商解决方案。与房东进行谈判,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能涉及到重新商定租金、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赔偿。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关于能否搬走或拆除某些设施,具体取决于这些设施是否属于租赁合同中的“附属物”或者是否对您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房东应保持租赁物业的整体性和完整性,除非存在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害或损坏。因此,如果您需要搬走或拆除某项设施,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建筑或工程人员的意见,以确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关键在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希望上述建议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但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