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二月份做了一份午托晚托辅导班老师兼职,与老板没有签立劳动合同,现在由于考虑到自身以后的规划学习和发展,于2017年4月14日晚提出辞职。可是老板要扣除十天工资,因为当时一个月满时,她说他们那里要推迟十天才发工资。我当时没提出异议。作为一名铜陵大学生,生活不容易,才找了兼职。遇到这样的情况,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应对解决?急求答复,谢谢!
2024-09-20 03:32首先,您应该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但是,在您的情况下,老板可能有合理的理由延迟发放工资。 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条、聊天记录等。 尽快与老板沟通,表达您的离职意愿以及对工资支付方式的担忧。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