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嫁给继父时住的是一个小土房,后来她俩共建一套砖瓦房,几年前继父的儿子以低价钱把砖瓦房买去,给我妈妈他们住他们的楼房了,去年继父生病他家孩子就用各种办法把我母亲赶出来了,现在起诉离婚,我们能否争取到我母亲这二十年的付出!
2025-01-21 17:35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中,您提到的情况确实存在复杂的法律和情感因素。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建或购置的财产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母亲与继父结婚后共同修建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关于继父儿子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继父儿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那么他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对于您提出的争取母亲二十年付出的问题,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具体案件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适用规则,并据此提出合理的诉求。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这一复杂的问题,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