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的时候我租了一套房子,后面我因为各种原因要去其他地方,然后我就让给我朋友来住。他来住的时候房租还剩10多天才交下一次的。我跟她说好的是AA可是我后面一直没有去住只有她跟她朋友住着。今天房东联系我说要报警,我把房子随便给别人住,还把房子弄的一团糟。请问一下律师我有没有罪。 原来房租一个月是300我走了以后朋友租了3个月。如果要赔钱的话我需要赔多少钱。 麻烦律师帮帮我,谢谢
2025-01-27 19:30首先,您在租赁期间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租金的行为是不合适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转租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未能按时支付剩余的租金,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具体而言,您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房东已经通知了警察,这意味着您很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具体数额取决于您与房东之间的合同条款以及房东的具体要求。通常情况下,房东有权向您索赔剩余未付的租金和任何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清洁费)。此外,如果房东发现房屋状态不佳,您还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修复或改善房屋的成本。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