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月份入职公司,现公司无故辞退。因为我的工资已经超过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所以对方打算按照市平均工资的三倍*2赔偿给我,而且9月份奖金不给我。我不接受,要求对方按照我实际工资2倍赔付,且支付我9月份奖金。而且节假日都有在家办公,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请问这些可以申请仲裁吗?可以胜诉吗?
2025-12-22 11:5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关于工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应得的全部工资。 -如果您的工资超过了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并且已经超过了两个月以上未支付,则可能构成克扣工资的行为。 关于奖金和加班费。 -您提到公司没有给您发放9月份奖金,这可能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您认为加班费被拖欠,可以通过协商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关于节假日居家办公的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应该按照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加班费。 关于仲裁。 -您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上述途径寻求解决。 请记住,具体能否胜诉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是否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您详细分析证据材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