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因为公司今天又弄出2018年合同叫我们签,要是不签就不能在公司做了,之前的第一个月工资都不给我了,想知道能不能要的回来!
2025-04-08 09:36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公司要求您签署2018年的合同并以此作为离职条件的问题,我建议您立即与公司进行沟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书面劳动合同或有效的证据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并告知您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被拖欠的第一个月工资的问题,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来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