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统一穿鞋这合法吗,还要求员工自己出钱买,不穿的话要罚款,请问劳动法有明确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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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因此,如果员工不同意穿着鞋子上班,并且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要求,他们有权提出解约。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通常为一个月工资),因为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建议员工与公司进行协商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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