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2015年冬月份在四川广元工地上干了一点活,工地干结束后,老板给写了一个结算单,还有大概有几万块的他说单价还没有定下来,结算单上面注明的有,就是没有算价钱。其他的账给算了。现在已经快两年了,给老板打电话要么他不接,要么就往后推,他的结算单上面只签有名字和日期,没有写身份证号码, 这样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他人是陕西安康的,还有就是起诉后结算单上面还没有算出量的部分还有效吗? 结算单上面标的还余:76150元。还有就是结算单上面的另外……那点量还没有算价格,没有加到总账里面。请律师指点,谢谢了。
2025-01-22 00:2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权益。请注意。 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单、工作记录、通话录音等。 为了确保诉讼的有效性,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您进行诉讼准备。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拒绝配合或拖延时间,您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提供更多的细节,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