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2018年9月3日开始在我们本地的KTV上班,担任包房服务员,公司扣了我一千块钱的押金。结果我9月28号检查出自己怀孕了,不能熬夜 喝酒,所以选择了辞职,但是他们迟迟不退我的押金,这样合理合法吗?
2025-12-07 11:07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或因身体不适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退还押金。然而,在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即提出辞职,并且公司也未能及时退还押金的情况,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尽快退还押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者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