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号国庆公司要求加班,可当天是我正常的的休息天,因有事没来加班,也没和领导沟通,公司就按旷工处理了,我们公司加班是没有加班工资的,正常排我休息的不来加班算我旷工,跟公司领导反应了,领导觉得是我的错!所以我来咨询一下
2025-12-07 11:28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如国庆节)加班时,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加班费。而您的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加班补偿,这是违法的。 其次,关于您未请假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问题,如果确实是因为个人原因无法按时上班,并且已经提前向单位说明情况并得到批准,那么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 再次,即使是在国庆这样的法定假日里,如果因为紧急事务需要加班,也是可以得到加班补贴的。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是由于工作需要才未能及时请假,而且已经得到了公司的同意,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争取获得合理的加班待遇。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请假申请单、加班记录、会议纪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申诉的依据。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