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6月12日入职上一家公司。当时公司说三个月过后才给缴纳社保。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不想社保断交,跟人事说了我自己全额缴纳社保。我7月20号离职。刚刚查询6月份的社保正常缴纳,但是七月份的社保断了没有给我交。全额社保费用已经扣除了我个人的。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才能维权?谢谢
2025-12-07 12:3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进行沟通。首先,建议您直接联系您的前雇主并说明情况。如果他们愿意提供补缴服务,则可以考虑接受。如果他们不愿意提供补缴服务,则可能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提供证据。在任何法律纠纷中,证据都是关键。请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例如工资单、合同副本等),以便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 联系第三方机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规,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律师事务所。 保存所有通讯记录。在任何争议解决过程中,保留所有的通信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录音和其他书面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感到自己无法独立处理此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许多法律援助组织都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服务,以帮助个人解决问题。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保证一定能成功解决问题。在采取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可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