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十月包了工程,合伙人和我承包单位的领导穿一条裤子把我踢出工程,当时租赁的东西都在我名下,我退出后和合伙人写了一份合同退出我本钱,也列出了哪些需要我支付的,但是现在合伙人说因为我的不配合,租赁公司的钢管钱都让我承担,她抓住了是我签字的把柄,现在我都本钱也没有给我,租赁的费用还要我承担我该怎么做
2025-09-18 14:2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联系。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并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清偿合伙企业的财产。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伙人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同时,您可以尝试协商解决纠纷,争取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任何行动前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研究和调查,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