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意外受伤,已经医好 那工厂还需要赔偿吗?
2026-03-05 10:2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因此,如果工人已痊愈并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则无需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如果工人仍在治疗或康复阶段,则可能符合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条件。具体应以实际情况为准,并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政策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