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变书合法吗?这样属于签第几次合同? 我2014年12月和公司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2015年l2月又登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变更书,把第一份合同的时间变更为2015年3月。又在2015年3月又签了一份变更书,把时间签变更为2016年3月。又在2016年了年签了一伤变更书,把时间变更为2017年3日。又在2017年3月又签一份变更书,变更为2018年3月。请问公司这种签合同的方法和法吗?我这种情况算签的第几份合同?我可以告公司吗?
2025-06-08 18:07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多次劳动合同的变更情况。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劳动合同应当是一次性订立,并且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延长。 从您的描述来看,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针对同一岗位或职位进行的。如果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这些劳动合同应该是连续有效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但是,由于您提到的每一次变更都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内容(如起始日期),这可能意味着您的工作条件、薪酬或其他相关条款已经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了新的劳动合同的签订。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如果您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原劳动合同的副本。如果没有,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确认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了解变更条款。虽然每份劳动合同都可能包含不同的条款,但通常都会有一些通用的条款,例如试用期、工作地点、工资等。请仔细阅读每一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确保其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调整劳动关系。如果您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满意,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采取的行动。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决定。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