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优衣库做兼职,因入职后工作时间于约定时间严重不符,10月15日申请了辞职,但店长不给予批准并以合同法要挟需要上满三个月,没办法的情况下于10月16日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可店长在微信群里@我继续上班,担心被算矿工我该不该去上班?
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您应在收到公司通知的当天(即10月15日)提出离职。然而,由于您的情况特殊,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公司仍然坚持要求您加班,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等。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