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酒店签两年十个月合同。是2015年10月3号到2018年8月31号终止。由于酒店经营不善,2017年3月3号晚上,老板找我谈话给我半个月时间找工作。然后走人。没有任何补偿,我没有同意。使用各种手段进行打压,以不服从岗位调动为由。进行通告批评,还停我职。强迫我写检查,还叫一个保安看着我,给我造成身心上的巨大伤害。请问他是否侵犯了我的人生自由,以及人格尊严。这种问题应该使用何种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2024-08-25 17:24您的描述涉及劳动关系和人身安全保护的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应受到尊重和公正对待。 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直接对话。尝试与酒店管理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法。 书面投诉。将情况记录在书面文件中,包括日期、地点、事件经过等关键信息,以备日后参考或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向工会求助。如果您属于工会会员,可以联系工会寻求帮助和支持。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以上方式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向法院起诉。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酒店的行为构成违法侵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务必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过激反应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