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产假期间单位工资发放给我是基本工资1200在扣掉百分之三十,为840左右,扣掉五险,我的社保月缴费基数是3068元每月,现在单位把生育津贴顺产的3000多元发放给我,其余都不给,说是生育险由单位交的,故不给个人,请问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如何维护自己权益保障
19天前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生育保险。因此,企业在您产假期间应为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反映,要求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生育津贴,并补发其他未领取的款项。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建议您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变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