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在一家寿司店做配送,工作了两个多月,上两天跟老板提离职,可老板说要提前一个月说才可以,每天上下班打卡,入职前未签劳动合同,如果老板不给我开工资,我是否可以起诉他
2025-12-30 16:0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工资问题,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人沟通,了解他们的态度和立场。 法律咨询。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不满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请注意,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便于证明您的诉求。同时,建议您及时处理此事,以免影响到您的生活和工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