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月2016年11月28加人该公司上班做服务员工作,进该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上班满试用期三个月该公司没有主动给我购买养老保险和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当上班到4个月12天时( 于4月10日晚上7点半左右)我在二楼服务,我看见客人上座得差不多时准备去二楼与一楼转角哪里去上厕所然后就去一楼叫厨房把握好时间上热菜,就在上厕所的楼梯间要到厕所的最后二步梯坎不慎做一步洽就把左脚崴了,我在地上座了3分钟左右,忍痛走在一楼大厅去找领导,领导就用冰和冷水给我泡脚,减轻疼痛,十分钟后领导和一个同事才送我到当地医院照片,大概半个小时后结果出来了,领导和同事一起拿去医生看了,过来给我说是一般韧带拉伤休息几天就可以
2024-10-04 00:1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诊断为一般韧带拉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聘请专业的医疗专家进行详细检查和治疗,并记录详细的诊疗过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您的伤势符合工伤标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 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劳动法或相关法规,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希望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