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份来到公司的,公司属于外包形式的,属于乙方,他们说甲方拖欠工资,就和甲方解除合同,让我们干到这个月月末,给我们重新又提供了份工作,工作地点和工作都不符合,我们不去,现在让我们签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原因是个人,我想问如果不签去劳动仲裁告她,能要出半个月工资补偿金吗?我是工作了4个月,8月份转正,
2025-12-01 16:3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已经转正。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您不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如加班费等)。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可能有权获得部分或全部工资作为补偿。但是,请注意,这需要具体分析,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