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50周岁,一个人在小餐馆打工,下班早店门口台阶上摔到了,踝骨四面骨折,刚手术完,花了两万多,用人单位老板当时给送来的,之后来过一次送饭的,扔了200,其他什么表示也没有,是不是算是工伤,我可以找她么?
2025-06-12 05: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可能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如果您的母亲是在工作中受伤,并且其雇主未提供适当的医疗和经济补偿,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雇主进行沟通。首先尝试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员工受伤的看法和处理方式。 提供证据。收集有关于您母亲受伤的具体情况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治疗费用单据等。 咨询专业人士。考虑到伤情较为严重,建议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联系当地劳动部门。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此事,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强烈建议您在行动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最准确和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