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单位99年我因调换岗位不满意没去上班一个月后单位将我除名后,我4个月后找了新单位,调档案时单位说我交违约金3000多才给办,我认为不合理就没交,单位扣留我档案至今,导致到新单位没有五险一金,由于生活艰辛,妻子于2006年和我离婚,我应该如何起诉赔偿??
2025-03-29 0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在单位未提出辞职的情况下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您还应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配合处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您的损失。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案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