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我买了一套二手楼房。当时说好办房产证并过户给我,十多年后办不出房产证也就过不了户。卖楼方说办不了房产证也不办了。要求把尾款付清。她把购房单据和欠条还我。她让我去银行打她给的账户上。我把钱款打给她后,她说欠条丢失了。我让她给我出据欠条丟失楼全部付清的证明,她嘴上说行,但迟迟不给我写。至今四个月过去了,她依然没给我写。当初购房时由她手写了一份楼房买卖合同。请问律师我的情况该怎样。
2025-06-06 22:1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开发商未按约定办理房产证。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在签订合同时承诺将尽快办理房产证,并且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此工作,那么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及赔偿损失。 开发商违反了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的行为,例如未能及时为购房人提供房产证,这可能会构成对购房人的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欠条的真实性问题。虽然您提到购房时由开发商出具了购房单据和欠条,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文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欠条的有效性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一致,并且有明确的还款计划。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仅凭欠条来证明欠款事实是不够充分的。 沟通与调解。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建议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找中介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者请专业的律师介入帮助调解。此外,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交易记录等,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 总之,建议您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您的权利主张的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