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妹想在农村买一套住房,我们两个是长春户口,我妈是本村村民。现在是卖房的房子不在了,剩下一位老太太和一个儿子,他们家就一个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我们农村村民都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是过不了户。我要是买他们家的房子得写谁的名字,要是过不了户,我找一个中间人写一份买卖协议,让老太太,和儿子,中间人都签字按手印,法律生效吗?现在我们村子正在测量,要是买卖协议生效,我直接上我们村大队找队长改我们自己的名字或者等测量的时候直接写我们的名字可以吗?要是土地弃权的时候,重新发房产证是不是就是我们自己的名了
2024-09-28 06:14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妹妹想要在农村购买一套住房,并且房子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未找到,导致无法过户。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考虑过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建议您与您的家人一起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以确定房子的实际状况和可能的风险。如果房屋属于集体所有制而非私有产权,则需要确保该房产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您决定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解决问题,建议您尽可能地将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明确化,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交易价格及其支付方式; 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是否放弃或重新申请)。 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此外,为了保护双方权益,建议您考虑聘请一名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参与整个过程,以便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更周全的准备和应对。 最后,关于土地弃权后重新发房产证的问题,一般而言,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新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建议您仔细研究相关政策,并寻求专业的意见。 总之,解决此类问题需要谨慎行事,充分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平衡。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